东印度公司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这么有名?

2024-05-19 03:06

1. 东印度公司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这么有名?

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股份公司。它在英国大肆殖民时期拥有军事和行政自主权,为英国殖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600年12月31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Queen Elizabeth I)授予该公司在印度进行贸易的特权,并授予该公司一份皇家特许状。实际上,该宪章赋予了东印度21年的贸易垄断。
随着时间的推移,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转变为印度事实上的统治者。它还获得了辅助统治和军事职能,直到1858年被从行政权力中移除。
东印度公司是世界上最早实行股份制的公司之一,因此公司内部为每个成员分配红利,以保证收入。虽然,表面上,各大外贸公司已经完成了整合,但实际上,原本表面上的商战已经转向内讧,股东们仍在进行着无休止的算计。然而,恶性竞争已经停止,东印度公司的收益得到了保障,荷兰政府享受税收收入,自然不会干涉东印度公司的内部冲突。


与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殖民统治不同,东印度公司不需要诉诸宗教情感,也不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这种以利益为中心的经营模式,使得东印度公司注定要成为主宰印度洋的经济霸主。此外,东印度公司根据业务区域分为五个部门,所有的业务活动都是在阿姆斯特丹的总部进行的。
印度历史上有分歧,甚至在孔雀王朝的时代,美国在印度北部,现在整个印度地区并不是一个统一的除了孔雀王朝晚期中世纪的西方,中国元朝灭亡后,建立了莫卧儿帝国在印度也是一个强大的帝国在印度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因此,在16世纪,印度是一个四分五裂的封建国家,有许多印第安部落。只要东印度公司还在训练雇佣兵,这些雇佣兵表面上属于印度的封建王子,但这些封建王子是受东印度公司控制的。


可以说,没有东印度公司,英国不可能征服印度。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疯狂的殖民掠夺,就是通过这支军队来对付那些落后的部落,部落的自然统一才是印度的统一!事实上,印度正在被一家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灭。

东印度公司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这么有名?

2. “东印度公司”到底是个什么公司?为什么比一个国家还强大?

东印度公司的全称叫做荷兰东印度公司,这家公司之所以那么强大是因为它是第一个可以发行货币以及组织佣兵的一个公司。除此之外它还是世界上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甚至还能够对其他国家进行占领殖民地的公司,这个公司的实力已经是可以与其他国家来作比较的了。

这个公司的领导人很有远见,他为了让公司越来越强大不惜去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还在一些行业内搞垄断,成为了大佬。为了能够在有利的地区占领自己的地位,甚至不惜将原居民通通都赶尽杀绝,这次的成功让东印度公司尝到了甜头。为此开始了一系列的侵略行为。

公司发展日渐强大,已经在亚洲建立了一个国家贸易体系,这个贸易体系都已经延伸到了日本、朝鲜这些地区。
东印度公司也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个跨国公司,在各行各业内都有着自己很重要的地位。最重要的就是在世界贸易中可以说是极具影响力的。这个公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存在,能够让其赚取大量的钱财,而对于东方而言,这个公司则是一个恐怖的存在,他们可以为了利益而不顾人的性命,一切都是以利益为大。

东印度公司的存在有利也有弊,曾经能够叱咤一方,现如今也已经长眠于历史中了,以往的辉煌让现在的东印度公司看起来更加落寞了,曾经让东印度公司不断侵略的东方,现如今也已经在国际上站稳脚跟,有了影响力。

3. “东印度公司”到底是个什么公司?为什么比一个国家还强大?

讲到欧洲殖民时期的历史时,有一个机构是不得不提的,这就是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又称为“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者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这个公司在1600年获得由英国皇家颁发的皇家许可状,这份皇家许可状表边上是给了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贸易特权,实际上是英国将整个殖民地的贸易权力给予了东印度公司,就这样东印度公司垄断了长达二十几年的殖民地贸易。
简单的一个贸易公司仅仅有经济实力也是不能在殖民的进行掠夺的,东印度公司之所以比一个国家强大,很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东印度公司还获得了除贸易权力之外的政治助理权和军队,实际上“政治助理”已经是虚名,整个殖民的的政治都由东印度公司所操纵。
在殖民时期的殖民者不止英国一家,也不止东印度公司一个机构,为何东印度公司可以雄霸一方呢?其实在东印度公司支配整个印度殖民地之前,其与荷兰和葡萄牙殖民者进行了多次武装冲突。在1612年,经过多次战争东印度公司战胜了葡萄牙殖民者,为了保证双方利益最大化,英国皇室主动与当时印度领域的统治者签订协议,至此东印度公司获得了苏拉特和其他地区定居和建厂的权利。在这样的优势之下东印度公司很快超过了其他殖民者。东印度公司还运用自身与当地统治者的关系进行贸易垄断,进一步打压葡萄牙和荷兰殖民者,就这样其他殖民者的地盘基本被压缩殆尽,而东印度公司的权利和经济效益越来越高。
更高的经济效益也使当时的英国皇家十分高兴,并赋予东印度公司更大的权力,就这样一个比普通国家强大的东印度公司一步步建成。

“东印度公司”到底是个什么公司?为什么比一个国家还强大?

4. 东印度公司是英国的对吗?

在欧洲历史上,一共有过多个被简称为东印度公司的企业,他们是英国、法国、荷兰等继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扩张后,17世纪新兴的殖民国家为了处理在殖民地地区的一些事物而成立的机构。 分别是英国东印度公司(1600)(不列颠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 丹麦东印度公司(1616), 葡萄牙东印度公司(1628),法国东印度公司(1664)(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 和瑞典东印度公司(1731)。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

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荷文原文为Vereenig 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中文全文应译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阿姆斯特丹的缩写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许可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当年,詹姆斯·兰开斯特爵士拜访了著名探险家拉尔夫·菲奇,了解到拉尔夫·菲奇在东方的探险经历,随后詹姆斯·兰开斯特参与了东印度公司的创建。拉尔夫·菲奇旅途中所写的关于印度社会状况的报告,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据以进行其早期商业冒险活动的重要资料之一。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
1602年荷兰建立的具有国家职能、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将近两百年间,总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约有100万人次的欧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亚洲地区。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二万五千名员工,一万两千名船员。见西欧16~18世纪的海外殖民掠夺。尼德兰联省共和国(States-General of the Netherlands)给予公司在亚洲进行殖民活动21年期限的垄断权,这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也是第一个发行股票的公司,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特大公司,政府持有股份,有为战争支持薪水,与外国签订条约,铸造货币,建立殖民地等权利,在近200年的时间里,在世界贸易中有重要影响力,每年给政府分红18%,直到1800年公司正式解散,其财产和债务由巴达维亚共和国(Batavian Republic)承担,公司的殖民地成为荷属东印度,在19世纪又扩展到了整个印度尼西亚群岛,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印度尼西亚。
法属东印度公司/French Company of theEast Indies
1664年由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创建的贸易公司,监管法国与印度、东非、东印度群岛和印度洋其他领土的贸易。该公司与早先创建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经常竞争。它所组织的耗费巨大的远航常受荷兰人骚扰,1720年法国经济大崩溃中损失严重。至1740年,它与印度的贸易额仅相当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一半。它对法国与印度贸易的垄断于1769年结束。随后一蹶不振,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销声匿迹。
丹麦东印度公司(丹麦文:Dansk Ostindisk Kompagni,英文:Danish East India Company)
  此公司于丹麦及挪威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Christian IV)授权下于1616年创立,主要经营与印度的贸易业务,在印度的基地位于特兰奎巴(Tranquebar)。丹麦东印度公司只经历了一段短暂的繁盛期,很快就衰落下去,并于1729年解散。1732年该公司以“亚洲公司”(丹麦文:Asiatische Compagnie,英文:Asiatic Company)的名义重组,但于1772年失去了垄断的地位。于其黄金时期,丹麦及瑞典东印度公司曾较不列颠东印度公司进口更多的茶叶,并将其中90%走私至英国以谋取暴利。
  于1801年拿破仑战争及1807年哥本哈根战役期间,英国海军曾先后攻击哥本哈根,使丹麦丧失了所有的舰队及Heligoland岛屿。英国称霸海洋,使丹麦东印度公司从此成为历史。

瑞典东印度公司瑞典语:(Svenska Ostindiska Companiet,简称SOIC)
瑞典东印度公司瑞典语:(Svenska Ostindiska Companiet,简称SOIC)是一间为了与东亚(特别是中国)贸易而于1731年于瑞典哥德堡成立的公司。此公司的成立,是受到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成功所启发,并于18世纪成为瑞典最大型贸易公司,直至于1813年停止运作。
  

5. 东印度公司的权力是不是英国政府授予的?

东印度公司始建于1600年。最初,英国人主要是利用东印度公司作生意,慢慢地, 东印度公司就成了英国殖民者侵略印度的工具了。1613年,英国在印度西部的苏特拉设 立贸易站,不久,又在印度东南部的马德拉斯建立商馆。1698年,东印度公司向印度莫 卧儿政府买下了位于孟加拉湾恒河口岸的加尔各答。加尔各答村庄虽小,作用却非常大,其 周围盛产大米、黄麻,河流纵横交错,平原一望无边。东印度公司在这里设立了贸易总部, 把印度的粮食和工业原料,源源不断地运回英国,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因为东印度公司实力越来越强,逐渐就占领了上面提到的马德拉斯、加尔各答和另外一 个城市孟买。他们在这里设立了三个管区,各设一名省督管辖,把这些地方变成了进一步侵 占印度其他地区的根据地。
英国人在印度大肆掠夺,势必引起印度人民的不满,所以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了更顺利地 入侵其他地区,便在加尔各答修筑了一个巨大的堡垒,里面是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英国军 人,这些英军还积极训练印度人帮助他们打仗。
本来是做生意的东印度公司,光是经济掠夺就已经使印度人民非常不满,这时,他们又 建立了军队,印度政府理所当然地就出面进行干预了。
1756年,孟加拉的纳瓦布(相当于总督)向东印度公司提出抗议,要求他们在加尔 各答拆除堡垒,英国人根本不理睬,纳瓦布非常气愤,发兵赶走了英国人,收回了加尔各 答。这就开始了历史上著名的英印“七年战争”。
这个时候,因为英国政府授予了东印度公司各种权力,如垄断贸易权、训练军队权、宣 战媾和权、设立法庭审判本国或殖民地居民权等,由此可见,东印度公司实际成为英国政府 入侵印度的代理机构。

东印度公司的权力是不是英国政府授予的?

6. 东印度公司的性质

东印度公司的性质是政府支持下的垄断性贸易公司。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许可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建立了英属印度,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东印度公司的解散
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行政管理成为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原型。1813年公司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后公司渐渐脱离了贸易业务。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后公司将它的管理事务也交付给了英国政府,印度成为英国的一个直辖殖民地。1860年代中,公司在印度的所有财产交付政府。公司仅帮助政府从事茶叶贸易(尤其是与圣赫勒拿岛)。
《东印度公司股息救赎法案》生效后公司于1874年1月1日解散。《泰晤士报》评论说:“在人类历史上它完成了任何一个公司从未肩负过,和在今后的历史中可能也不会肩负的任务。”在1987年,有咖啡商人成立了一间名为“东印度公司”的有限公司,并于1990年申请以原东印度公司的纹章作为自己的商标。
但专利局则指“使用这个纹章的公司不能称呼自己为‘东印度公司’”,但到了1996年,该公司更为自己成立了网站。该公司现时仍以“东印度公司”的名义售卖圣赫勒拿岛的咖啡,并有出版一本介绍东印度公司历史的书。但是要注意的是,尽管该公司声称成立于1600年,但它与原公司在法律上完全没有关系。
东印度会在东印度公司解散的前夕,公司的员工和前员工在伦敦成立了东印度会。该会当代仍然存在,会所位于伦敦圣詹姆士广场16号。

7. 东印度公司与英国国内经济的关系

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会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它们。东印度公司表面上看去是个正经的贸易公司,可实际上是个披着贸易外衣,掠夺和殖民的半政府商业组织。而在欧洲历史上,17到19世纪间存在过七家东印度公司。

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远洋贸易逐渐发展,新的制度与新的公司形式也涌现出来。16世纪之前的组织形式都是临时拼凑的合伙制,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等一趟贸易结束之后,大家就散伙了。作为发起的商人,基本承担100%的责任,除了要预防海盗之外,还要面临风暴的吞噬。弄不好一次船沉了,就血本无归了。

东印度公司,一种商业制度的创新

1600年12月31日,伊丽莎白一世将一份有效期为15年的皇家特许状,颁给一个叫“伦敦商人在东印度贸易的公司”的,只有218人的小公司,即日后臭名昭著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这个特许状有两个优厚的条件,一是行业垄断。东印度公司垄断着英国和东南亚一带的贸易;二是“有限责任”,简单说就是如果东印度公司不幸破产了,无论赔多少钱,初期股东的损失也仅限于他们在公司的投资,不会连带责任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为了掠夺和殖民,欧洲各国纷纷建立各自的东印度公司,授权贸易垄断,以瓜分欧洲以外的地区。意大利和德国还处于四分五裂状态,因此并没赶上这一波殖民红利。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

丹麦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16年;

葡萄牙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28年;

法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64年;

瑞典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731年;

奥地利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775年;

东印度公司是一个具有法人身份的公司,如果按照之前的合伙制来运作,其中要是有一个合伙人突然死亡或不想干了中途退出,都要进行独立清算。每次远航贸易后都要清算一次,再出海再找新合伙人,这样来来回回就很麻烦。而东印度公司这种法人模式的公司,股东如果不想干了,资金还是留在公司的,是不会清算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继而又发明了一种新办法,就是允许股票可以自由买卖,这就解决了股份转让变现的问题,最早的股票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也应运而生。

东印度公司助力英国争霸

在整个中世纪,威尼斯用铁腕手段控制了香料贸易。肉豆蔻、丁香、胡椒和肉桂皮等来自亚洲,聚集在贸易之都君士坦丁堡,威尼斯商人在这儿将这些香料抢购一空,再把香料通过地中海运。到西方后,香料再被大幅抬价卖给北欧的商客。1511年,一支葡萄牙人的小型船队抵达了香料群岛,获得了整船的香料,威尼斯人垄断了四个多世纪的香料财路被打破。

1580年,葡萄牙被西班牙吞并,葡萄牙殖民体系也被纳入西班牙的管辖。但是与美洲唾手可得的巨量黄金和白银相比,西班牙王室显然看不上葡萄牙香料贸易这点“蝇头小利”。他们对葡萄牙在东方的贸易网络“疏于维护”,这就导致了香料群岛等葡萄牙殖民地出现了权力“真空”,葡萄牙殖民地逐渐解体,后来崛起的荷兰人来了。

荷兰人通过暴力掠夺了马鲁古群岛的香料,把香料运到中国获得丝织品,再用丝织品去日本交换白银,接着再把白银和印度的棉布交换,最后用棉布去换取更多的香料,这样一圈转下来,荷兰人可以“空手套白狼”,赚得不菲的收入。

1583年,英国人作为严肃的竞争者进入香料竞赛。1588年,英国海军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英国威名远扬到了东印度群岛的国王和统治者那里。英格兰最重要的出口产品之一是羊毛制品,但羊毛在香料群岛的闷热气候里显然不受欢迎。但印度出产棉布,伦敦商人推断,如果他们能用货物换取棉布,也能用棉布换取香料,从而建立一个三角贸易圈获利。印度西海岸有一个城市叫孟买,当时只是个被葡萄牙人占领的小海港。英国东印度公司看上了这个地方,就从葡萄牙人手中抢过来,成为东印度公司的第一块殖民地。东印度公司虽然有一定的武装力量,但南亚次大陆是人口过亿的地方,这里有个大国叫莫卧尔帝国,如果硬碰硬拼武力的话,肯定呆不久的。



英国东印度公司做了两件事,第一是利用当地人组建了军队。这里虽然有莫卧尔帝国,但这个国家地方割据比较严重,英国就借机招募了一帮印度本地人,组建起一支属于东印度公司的武装佣兵军。第二件事,借助当地原有的组织和力量,征服印度。在过程中,东印度公司利用先挑起内斗,然后打着某个印度土邦的旗号,攻城略地。东印度公司一手垄断贸易,一手殖民扩张,闷声发着大财。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又给了东印度公司许多特权,比如允许自主占领地盘、铸造货币、指挥军队、结盟和宣战。东印度公司嫣然成为英国海外的代理人。



从17世纪中期开始,英国发动国家机器,连续三次狙击荷兰。在前两次的英荷战争中,双方互有胜负。不列颠岛孤悬海外的地理优势很快凸显出来,因为荷兰不仅在海上有英国这个强大的对手,在陆地上还有邻居法国虎视眈眈。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法国利用英荷战争获得大片殖民地和海外贸易。而18世纪英国对荷兰的第四次英荷战争,荷兰落败后,英国彻底成为海上霸主,这场战争也间接导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解散。

解散英国东印度公司

英国王室除了向东印度公司收取特许经营权的固定费用外,还享有永久贷款,无需还钱的待遇。除英国王室外,英国政府同样从东印度公司那里收钱,而不是交税。仅东印度公司所付的茶叶利润就占英国政府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早在1215年的《大宪章》就要求:国王要收税,必须获得贵族、市民会议等机构的同意,才具有合法性。但是东印度公司的收税,无需经过任何法律认可的程序,就像英国国王的小金库。

东印度公司到底从印度搜刮了多少财富呢?根据当时一份呈报英国议会的表报记录证实,从1757年到1766年这十年间,东印度公司及其职员从印度足足搜刮了600万英镑……十九世纪末,英国在英属印度地区的年净收入已经高达4400万英镑,有1600万英镑以税款形式汇回英国,成为英国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剩下的是巨大的市场收益。

英国东印度公司发家在于垄断。英荷战争是在打压荷兰,普拉西战役是在对抗法国,这些都是在维持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地位。然而,从18世纪后期开始,也就是工业革命在英国爆发后,英国和印度殖民地之间的经济矛盾却激化了。印度是当时全球最大的棉花产地,在棉纺织领域占据着传统优势,英国国内的很多棉纺织品都来自印度。但在工业革命之后,英国棉纺织业飞速发展,英制棉纺织品不仅可以自给,甚至还可以销售到全球。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遭到了英国国内棉纺织业代表的反对,1813年英国政府就撤销了东印度公司对英国和印度贸易的垄断权。

英国东印度公司丧失了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但还掌握着对中国的贸易垄断权。长期以来,英国从中国进口茶叶,但中国对英国货的需求量却很小,为了改变贸易逆差英国人想到一个办法,就是向清朝贩卖鸦片。英国大大小小的商人也想分一杯羹,他们又联合起来要求议会,进一步剥夺东印度公司在中国贸易中的垄断权。

印度民族大起义之后,东印度公司作为英国殖民扩张的机器也显得力不从心了。英国政府就借着这个机会,在1858年通过了印度统治法,1874年1月1日取缔了东印度公司,印度次大陆正式成为了大英帝国的一部分。



垄断权是东印度公司发展的基础,对于西方而言,公司是开展贸易,赚取利益乃至于征服东方的得力助手。而对于东方而言,公司则是无恶不作,侵犯主权的走狗鹰犬。英国工业革命的开展,商业资本力量壮大了,垄断的贸易方式阻碍经济发展了,东印度公司于是就被历史淘汰了。

东印度公司与英国国内经济的关系

8. 东印度公司是英国的吗?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许可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当年,詹姆斯·兰开斯特爵士拜访了著名探险家拉尔夫·菲奇,了解到拉尔夫·菲奇在东方的探险经历,随后詹姆斯·兰开斯特参与了东印度公司的创建。拉尔夫·菲奇旅途中所写的关于印度社会状况的报告,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据以进行其早期商业冒险活动的重要资料之一。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